集团要闻
 
 
 
来利国际W66(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抵押贷款公告

发布日期:2011-07-28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广场支行申请为期十二年人民币4亿元贷款,《抵押合同》近日将在大连签署。贷款款项用于偿还借款,大连富丽华大酒店以其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0号富丽华大酒店东楼房屋建筑面积37,141.57平方米、占用土地面积10,179.15平方米抵押作为借款保证,截止2011年3月,东楼房屋建筑及土地使用权帐面原值为11,383.95万元,评估价值为86,795万元。以2010年末公司经审计资产报表计算,本次抵押物帐面原值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1.5%,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7.66%,截至目前,公司抵押物累计帐面值为140,070.95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18.49%。
    上述抵押贷款已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项抵押担保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抵押贷款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富丽华大酒店
    公司持有大连大连富丽华大酒店60%股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清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大连富丽华大酒店40%股权,徐庆德持有香港清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99%的股份,为香港清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成立于1985年1月21日;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0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田益群,注册资本:2,994万美元,经营范围:宾馆、餐厅、酒吧、咖啡室、茶座、商场、美容中心、健身房、桑拿浴、出租汽车、电子游戏、食品加工;洗衣服务;为会议提供服务;商务中心;停车场;房屋出租;酒店管理与咨询服务。

    2、大连富丽华大酒店主要业务 大连富丽华大酒店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0号,由东、西二座主楼组成,主要业务为酒店经营与管理、餐饮服务及会议商务服务等,效益良好。本次抵押贷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资金周转。

    三、相关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利率

    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用于偿还借款,借款期限为12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提款日与约定的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

    (2)借款发放和支付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按本合同约定向贷款人提交提款通知书;

    2)已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3)未发生本合同或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4)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5)贷款人认为需要满足的其他提款条件。

    (3)还款

    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还款日和每一结息日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专用帐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有关划款手续。如果还款帐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2)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10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标准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3)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于提前还款日同时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4)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缩短的,相应利率档次不作调整,仍执行原借款利率。

    2、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大连富丽华大酒店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广场支行签署《抵押合同》,大连富丽华大酒店以其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0号富丽华大酒店东楼房屋建筑面积37,141.57平方米、占用土地面积10,179.15平方米抵押作为借款保证,抵押物合计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6,795万元。《抵押合同》期限为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商银行大连中山广场支行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四、董事会意见 大连富丽华大酒店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为解决该公司偿还银行贷款的需要,保持大连富丽华大酒店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意本次大连富丽华大酒店抵押贷款议案。该议案的实施有关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来利国际W66(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6日

辽ICP备05019195号 来利国际W66集团 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0411-88131911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