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作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 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人民币 18,000 万元。
独立董事: 张启銮 李秉祥 于红兰
2015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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