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双友置地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董事意见
发布日期:2015-07-25 |
来利国际W66(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双友置地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来利国际W66(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苏州双友置地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就委托理财事项,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李秉祥 于红兰 张启銮(李秉祥代)
2015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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